联系我们

总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50号2号楼102室
分公司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淞滨路135号615室
电话:64820908

宇波友好提示:

同样流程比价格,同样价格比速度,

同样速度比服务,同样服务比诚信。

注册上海公司:

在上海开发区注册公司请选择宇波,

宇波可为您提供专业的公司注册咨

询及最优质的售后服务!

商标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领域 > 商标注册 > 上海注册公司-个体工...

上海注册公司-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做账?

来源:发布日期:2013-11-08浏览:241

根据市工商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并有固定资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依法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上海注册公司专家们给你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个体工商户需要设置的复式账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万元以上;从事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的;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二、如果是符合以下情形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来设置复式账。

(1)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针对上述条件达不到的个体工商户,需要经过区县水务局批准,也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等方法。

备注:上述介绍的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主要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最后,如果你想知道更多有关个体工商户建账问题,您可登陆上海注册公司官网网站,或者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1-64820908,上海宇波财务记账有限公司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返回>>

标签:
" "